1)第49章 华语乐坛的骄傲_都成华娱大明星了,咋还飞不起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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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......”

  这也太假了吧!

  得逞了的媒体为了方便瞎编,立马转移话题:“刚听伱感谢蔡总,蔡总是谁,怎帮过你?”

  “去年我被人抢......”

  因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,沈森想都没想,就如实说了。

  “当时导演为什么赶你走,你怎么没签她公司?”

  “蔡总说是因为我太帅,会抢镜。”

  从没想过自己有天会在媒体跟前如此装北的沈森笑的特别嘚瑟:“她说我这样的没几个导演会让跑龙套,让我签她公司当演员,说捧我当男一号,但看我身份证之后,就怀疑我是骗子,要带我找警察。我不想麻烦,就带她到饭店对面的酒店刷身份证开房......”

  “卖身赚的?”

  一众媒体正偷着乐呢,却听姚谦出声提醒。

  “你以为我是你啊!”

  沈森瞅了瞅对方,笑怼一句,才接着对媒体讲真实发生的故事:“前台确定

  蔡亦农不止一次的联系王晶花寻求合作,与其拒绝多了被她记恨背刺,不如自己主动摆上台面,让她想背刺都没招。

  反正整件事也没啥见不得人的,至于当初的行为动机,随便编都能让人无话可说。

  “......我从来不信天上掉馅饼!

  当晚就去书店买法条,看完之后,我觉得蔡总是比花姐更用心的骗子

  因为法条写的清清楚楚,16周岁以下根本没权利签经济合同。

  花姐被我喷过可乐,我就没再找她报复,但蔡总交的房费、押金退回的钱全被我拿了。

  我把她买二胡的三百块还给她,警告她以后不要再污蔑我、更不要想着骗我,就回老家找学校读书、请老师当法定代理人,之后钱花完了,才想去BJ找经济公司签约。

  哪知火车上卖唱也能赚钱吃饱,我就一直在卖唱,直到被花姐找到,当时她身边有列车员作证身份证是真的,我才跟着到BJ她公司谈的。”

  “......”

  “......”

  妈的!又得给吹他彩虹屁!

  十六岁不到,非但不相信天上会掉馅饼,还知道看法条,感觉被人骗,明明武力值爆表却不跟人动手,就只是喷口可乐、讹点钱警告警告。

  “之前没听你提过蔡总?”

  “帮我的人好多好多,我不可能每一个都提到,而且我总觉得蔡总馋我身子!”

  “哈哈哈......”

  “真的!当时我是被人抢了,衣服都没换,在房间洗好澡,她来给送二胡给我一直要进房跟我谈合同,我隔着门给她唱了《拒绝再玩》才肯走!”

  生怕被人给背刺的沈森笑的既纯真又无邪。

  本就是穿越者,又在圈里摸爬滚打了一年多,他太清楚媒体、以及圈内同行究竟有多能搞事了。

  在他看来,蔡亦农之所以能忍这么久,刚开始可能是还怕被自己报复,后来则是因为搞不过王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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