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三章 国之栋梁_国之大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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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封信,那意思是要和平共处。而刘显和显然继承了他爹的江湖,直接给新宾的县令送去一把刀子,言下之意不言而喻。

  不管用什么手段,他们都没有灰溜溜的回来,在这一段时间里面队伍得到了扩张,其中彪子的人马扩充最快,附近的几股小土匪都被他收编,还有一些屯子里面的村民也加入了队伍,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面,彪子的人马翻了一翻,已经接近一千人了。

  所以重新的整编非常有必要,不说别的,光是现在的连级编制就无法适应那些兄弟们的发展。现在有些连队里面一个班最多的居然达到一百多人,这简直就是一个笑话。

  杨小林认为一个班有十六个人就够了,每个班应该有一挺机枪,四名机枪手,一名狙击手,两名爆破手,还要有两名来福枪手。来福枪在现在只有美国的部队装备了,因为来福枪的shè速太慢,装弹麻烦,所以各国部队都视来福枪为鸡肋。

  可是杨小林知道,来福枪的最大优点有在于它那无坚不摧的火力,特别是在近战的时候,来福枪就像是一门小型的火炮,只要来福枪手能保持足够的冷静,一杆枪就可以给对方造成大量的杀伤。

  还有手枪也要配备。手枪现在也是各**队中的鸡肋,只有一些指挥官才佩戴手枪,目的也仅仅就限于显示自己身份的不同。

  手枪在近战之中的作用比刺刀要强多了。在近战之中两个人面对面的刺杀,一般很少有能连续刺杀六刀的机会。用手枪就不一样的,虽然杀伤力不太强,可是能连续六颗子弹快速击发,而且枪口调转灵活。

  杨小林打算给那些兄弟一个团级的编制,每个团要有一个急救所,每个营都设置一个炮兵连,每个连都设置一个机枪排,每个排还要有一个专门的尖刀班。当然,兄弟们做了团长,他杨把总就要做旅长,自封一个就是,很简单的事情。

  所以,这次他要花很多钱。发展么,就是花钱的时候。

  就在杨小林开始花钱的时候,奉天城里面的清兵军队也站在阅兵场上,这一次他们已经站了整整两个小时了,七月份的太阳照shè在每个人的脸上,全副武装的清兵显然有些坚持不住了,有几个昨天晚上花酒喝多的家伙已经面sè苍白,那汗水顺着脸颊往下面落。

  可他们不敢动弹,因为载涛一身军装站在队伍的最前面站的也是笔直,载涛不说解散,就没有人敢走。

  载涛很年轻,身材修长,长相也颇为俊朗。他高高抬着自己的头,看着下面的队伍,那眼神中充满了忧虑。载涛早就知道这些人不堪一战,可是他根本没有想到居然垃圾成这个样子,只是站了两个小时而已,就有人已经受不了了。

  “稍息!”

  载涛终于说话了,虽然没有说解散,但是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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